王长安
近20年来,随着传媒的日益发达和各类新兴审美样式的崛起,曲艺渐次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一些传统文化学者、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和曲艺界的有志有识之士或呼吁抢救,或鼓吹振兴……在此现状下,有必要重新认识曲艺艺术的规律,再探曲艺美的本质,从而引导出科学的、实际的、合乎规律的和现实有效的曲艺艺术的实践行为。
我们知道,曲艺发源较早,很多对戏剧源头的追溯大都会追出某种曲艺形态。“只说不唱”和“有说有唱”的曲艺形式俗称“说书”;“只唱不说”的则谓之“唱曲”。但无论是“说”还是“唱”,其本质都是诉诸于人们听觉的。
笔者看来,个中缘由约摸有三:一是因为曲艺与戏剧等表演艺术形式渊源相近,在不断的发展、分化过程中,其形体和面部表演的元素被戏剧因为装扮(改换身份)的需要而强化和固化,而曲艺却由于无需装扮,始终保持“叙述者”的身份。二是因为早年的中国社会物质尚欠发达,满足视觉所需要的条件远比满足听觉要奢侈得多。表演者要有身形和技艺等多方面条件,班社中还要有必要的男女搭配和行当构成,甚至还要置办必要的行头、砌末等。如此一来,演出成本也就随之增大。最后一个原因是习惯性因素而导致的约定俗成。既然戏剧已经由于某种机缘把自己打造成了一门视听艺术,在视觉上占了先机,那么曲艺即使原
本 不 愿孤守听觉一隅,为了自身个性的保持,也只好“大路通天,各走一边”。更何况在遥远的昨天,这种主要针对听觉的艺术还是“主流文化”,有着广阔的社会需求呢! 《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曾对曲艺作了这样的描述:“中国曲艺是由古代民间的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曲艺的特征,是通过说唱敷衍故事和刻画人物形象。 ”
由此可见,融入“艺”的“讲说”和“唱说”,实际上构成了曲艺最根本的表现形式,是曲艺的形态本质。当然,不论“讲说”还是“唱说”,都可以张口就来,人到艺到信息到。由此,曲艺其实已在不经意中扮演起了社会传媒的角色,担当起为大众传递信息的道义。因此,曲艺不仅是听觉艺术,也是大众传媒。
曲艺的内容是由人当众转述的异时空事件或人物。叙述者的述体可以是文学作品、历史故事,也可以是奇闻轶事、社会新闻;可以是他人所见闻,也可以是述者所亲历。在大众传媒尚不发达的古代,人们信息的获取主要依赖的就是人际间的口头传递。我们知道,文人的记载需要时间,印刷成书则更要假以时日。纵是戏剧表演,也不能一蹴而就,常受制于文本、演员阵容和演出条件。唯曲艺,它以自己鲜明的立场、真挚的情感和生动的表达,使演出成为一种社会传播行为。普通大众也由此获得了社会讯息。由于这种传统,曲艺在宋代发展神速,正所谓“弹唱南词昔未闻,始于南宋小朝廷。 ”这里说的是南方的弹词。所表演的作品除历史小说、传奇、话本及变文外,还有大量的“以当代社会生活为题材的”现实作品或针对某些流行现象经过艺人们加工、变化的“准现实作品”。这类作品据悉仅《醉翁谈录》就记录了117种之多。不仅如此,随着现实事件的推出,艺人们在演出中还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自己的评判,借以扬善抑恶,扶正祛邪,引导社会认知。弘扬了公理人心,满足了大众情感。艺人们能说善道,往往场上讲的、唱的就是发生在百姓们身边的事,张扬的是大众公认的社会道德与是非标准。曲艺也因此成为大众获取信息,伸张正义的载体,成为他们的生活之友、思想之师和精神之炬。
就中华文化的一般情形而言,汉代百戏可算是中华艺术的摇篮。其伟大在于以极大的涵盖与包容指向受众的审美愉悦。一切形式,有“艺”无类,均可以汇入她的怀抱;所有的表演,无论繁简,都是为了受众的快乐。博人一笑,得人嘉许,娱人娱己,皆大欢喜。这实在就是大众表演艺术最朴素的本质和最本真的旨趣,也体现了曲艺的休闲文化本质。
著名民间文化学家关德栋先生在论述曲艺的形成时,就多次使用“有趣味”和“富于趣味”等词汇,可见曲艺是把“趣味”作为立身之本的。纵观曲艺的说学逗唱,无一不是以悦人为目的的。它的“说”作为一种口头表达,追求的是“说”的技术,语言上要求诙谐幽默,智慧生动。表达上要求干练灵活,伶牙俐齿。所谓“三番四抖”、“抖包袱”等,都是为了使“说”更具愉悦性、可笑性,都是要使人生乐、解颐,从而获得笑的释放。用今天某些导演的话说,就是要营造“笑点”。 《报菜名》“烧花鸭烧子鸡……”之类的惯口等都是“说”的笑点。曲艺也因此在“说”的方面创造了许多的构笑方法,成为屡试不爽的程式。它的“学”是一种口头、肢体和面部表情的模仿,在形似的基础上,十分注重神似,对某些突出的特点极力予以夸张、放大,使受众唤起对被模仿事物特征的回忆,产生认同感,从而获得审美愉悦。侯宝林对“醉鬼”的模仿就从语言到形态都维妙维肖、谐趣横生。一个“学”字,内涵丰富。有学飞禽走兽、风雨雷电等自然之声的;也有学方言土语、嬉笑哭骂等人类之声的;还有学生旦净末、乡音俚曲等南腔北调的。曲艺的“逗”则更是通过表演者相互的诘难、挑逗和对观众的引逗、撩拨来构筑愉悦,取得“笑”(效)果的。 “唱”一般是指曲艺的演唱,如平词、大鼓等。这类演唱虽然多以叙事为主,但依然不乏幽默诙谐和浓郁的趣味性,很多曲词都有无处不在的机趣和调侃。
由以上论述,我们或许可以认可曲艺的听觉艺术、大众传媒和休闲文化本质,也是我们应当遵从的品类规律。无论是“视觉至上”、“景观主义”,还是 “读图时代”、“视觉盛宴”,都标志着以电视、网络为媒介手段的当代审美方式的强势挤压。据此,笔者以为曲艺应当遵从自身规律,扬长避短,寻求突破。在保持听觉艺术本质的基础上,强化语言的魅力,并适当引入视觉元素。发扬大众传媒本质的传统,密切关注现实,紧紧追随时代,表达大众关切,把反映时代精神与代言人民心声结合起来,从而趟出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