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字〔2017〕49号
各市文联、省文联所属各单位:
为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走与时代相结合的文艺道路,2017年3月,省文联印发了《“我们的沃土我们的梦”安徽文艺界2017年“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暨“大淮河”主题创作采风方案》(文联字〔2017〕8号),组织省内外有影响、有创作潜力的文学界、美术界、书法界、摄影界、舞蹈界、音乐界和民间文艺界人士,带着任务奔赴淮河沿岸,旨在让文艺触角集中到淮河流域,关注淮河沿岸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想、新变化、新成果,体察淮河儿女的创新、创造,感受淮河文化的魅力,探寻淮河文化真谛。
为检验一年来全省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成效,表彰奖励采风创作成果,推动采风创作活动持续不断开展下去。经研究决定,对在采风创作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作成果进行评选奖励,同时,对积极开展采风创作组织活动的市文联及省文联所属单位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创作成果
文学类(含影视、戏剧剧本)。主要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和影视、戏剧剧本等,分三类情况报送作品(奖励等级也大致按此评选),一是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二是在省级以下媒体或内部出版物上发表;三是完成创作初稿。各市文联、省文联所属相关单位限报5篇(部);组织参加“大淮河”采风创作的单位限报10篇(部)。
表演艺术类(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分二类情况报送作品(奖励等级也大致按此评选),一是已由专业艺术团体表演(演出)或在省级专业艺术活动上表演(演出);二是完成作品创作。要求报送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视频资料(光盘)。各市文联限报5部(个),有关省级文艺家协会限报2部(个);组织参加“大淮河”采风创作的单位限报10篇(部)。
展示艺术类(含书法、美术、摄影等)。各市文联每类限报20幅(即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报20幅),省书协、美协、摄协、民协分别报送书法、美术、摄影、剪纸作品,各限报40幅(原则上以“大淮河”采风创作的作品为主)。
(二)单位组织奖
市级文联,奖励在采风创作活动中,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成绩显著的市级文联。请各市文联认真总结自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以来,本单位组织采风人数、批次,以及取得的创作成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文字总结材料,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
省文联所属各单位,包括各文艺家协会、创研机构、文艺期刊。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组织采风的批次及参加人员名单、地点、起止时间等)以及取得的创作成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文联办公室。
二、参评作品要求
所有参评的文艺作品,应是通过深入基层、扎根人民考察采风所创作的文艺作品,作品创作完成(或发表、公演)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11月15日。已参加上一年度评选的作品(包含获奖和未获奖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参评作品内容要以“中国梦”为创作主题,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反映安徽大地改革开放新成就和安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其中,“大淮河”采风作品要突出反映淮河沿岸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想新变化新成果和淮河的历史文化、人文风貌等。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创作成果
文学类(含影视、戏剧剧本)。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
表演艺术类(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分设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
展示艺术类。分书法、美术、摄影、剪纸四个单项,分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其中书法、美术、摄影每个单项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优秀作品奖70个;剪纸类设奖数量根据报送作品情况确定。
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展示艺术类优秀作品奖不发奖金)
(二)单位组织奖
市级文联,根据各市采风活动开展及创作成果情况,设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其中,最佳组织奖3名,优秀组织奖5名,组织奖 8名。
省文联所属各单位,根据采风活动组织安排及创作成果情况,设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其中,最佳组织奖4名,优秀组织奖6名,组织奖 8名。
以上获奖单位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程序
1.各市文联、省文联所属各单位可按评选范围及要求自行组织初评,从中推选优秀作品报省文联参评。初评要对作品的创作时间、创作主题严格把关。不符合本通知相关规定的作品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2.各市文联、省文联所属各单位可按上述要求数量报送作品,如作品数量不足,可以不报或少报参评作品。
3.作品统一收齐后,省文联将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在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公布。展示艺术类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将举办展览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颁奖仪式
省文联将召开颁奖大会,奖励优秀创作成果和组织奖获奖单位。
六、材料报送
请各市文联和省文联所属各单位按上述要求,抓紧准备相关材料,重点是各类文艺作品,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省文联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逾期视同放弃。报送作品的光盘、照片和文学类作品不退件;展示艺术类书法、美术和剪纸作品原件退件,由报送单位统一取件。
展示艺术类作品报送要求:
1.书法作品需报送作品,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美术类作品报送作品照片1张(10寸)进行初评,入选后通知报送原件,原件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摄影类作品以市为单位报送光盘(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幅作品不小于3M)。
所有作品原件及照片,请于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摄影作品光盘请于盘面标注报送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展览名称。各市文联、各单位报送作品需制作《作品报送登记表》,登记表请至安徽省文联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填写后电子版发送至省文联邮箱ahswL2010@126.com)。
七、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文联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0551-62883471。
展示艺术类作品原件收件单位和联系人:
作品 类别 |
单位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美术类 |
附件: |